
对手与对友
在世界企业界,德国有奔驰和宝马并驾齐驱,美国有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路同行,日本有日立和松下共同奋进,中国有蒙牛和伊利双牛奋蹄。和谐共存、共谋发展已成为今天同类企业共同信念,蒙牛总裁牛根生先生讲:“竞争
在世界企业界,德国有奔驰和宝马并驾齐驱,美国有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路同行,日本有日立和松下共同奋进,中国有蒙牛和伊利双牛奋蹄。和谐共存、共谋发展已成为今天同类企业共同信念,蒙牛总裁牛根生先生讲:“竞争伙伴不能称之为对手,应该称之为竞争对友......”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了竞争对手那是可怕的,如同在竞技场上没有了对手一样悲哀。因为没有了竞争对手就没有了促进,就没有了你追我赶的劲头和超前意识,和不甘为人后的决心。没有了竞争对手就没有了压力,企业就会处于高枕无忧的状态,没有了忧患意识就容易得过且过,生命也将失去活力。我们的老祖宗老子在《道德经》早有明确的论断:“祸莫大于无敌。”他把竞争中没有对手的情况认为是灾难、祸害。灾难、祸害没有再比没有了竞争对手更大、更为可怕的事了。企业竞争对手是什么?如何理解企业竞争对手?运动力学上有一术语“参照物”,又名“参考系”“参照系”,我们借以移入企业竞争中。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并回答企业竞争对手是什么这个问题。所谓参照系,就是为了确定物体的位置和描述其运动,而被选择为标准的另一物体或物体系。所以,企业的竞争对手就是企业竞争的参照系,也就是为了确定企业在竞争对手中的位置及其发展的状况,用以引导企业发展而所选定的同行的那个位置。当然,这个标准位置是个动态、上升的位置,同类企业可以互相参照、互相促进,一路同行。征途上有个伙伴(也就是牛根生先生说的竞争对友)也不会寂寞。
无论对手还是对友,在竞争中必须做到:“知人、自知、胜人、自强。”“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胜人者,有力也。自强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老子》)。也就是说:善于了解别人的是智慧,能够认识自我的才是高明。因为人最难的是了解自我、战胜自我。善于战胜别人的是有威力,当然这种威力不是把竞争对手逼进死胡同,能够战胜自我的才是坚强。知道满足的就是富有,懂得自己要生存别人也要生存,坚持勤奋的才是有志。在竞争中,不丧失竞争的基本原则,才能使自己长久。竞争不是逞强,不是趁人之危落井下石,而是互为参照地去发展,竞争对手有难,必要时也要伸出友情之手去拉一把。
现代社会企业生产力水平高,科技含量高,在竞争中、在生存中,处于劣势就会被淘汰。但在竞争中,切忌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竞争对手头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为人之本,也是为企之本。有的企业在竞争中不惜挖对手的墙角,可谓是小人行径。诋毁、诽谤,甚至不惜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进行威胁、恐吓的流氓地痞行径,竞争中的企业更不可取。常言道:害人等于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岂不更惨。在一个高度文明发达的法制社会,是不允许企业用垄断手段进行欺行霸市的。
在现实竞争中,企业不择手段地窃取商业机密的例子很多,这一点必须引起企业的注意,商业间谍有时比政治间谍还要可怕。在通讯和交通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的快速传输,把整个地球的企业仿佛都压缩在一个村子里,确保商业机密的不外泄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企业不当竞争的手段很多,我们略举两例:摧毁一意志法,就是一个企业为了阻止另一个企业开发某种产品,用种种借口、手段、虚假的论证,迫使投资者失去开发该产品信心的方法。压榨收入法,就是大的企业为了欺行霸市,采取压低产品价格的手段,迫使小企业在投入比收入多的情况下,不得不放弃竞争,或关门的方法。还有假信息迷魂法,就是设一个骗局一个套让你钻,以及《三十六计》《孙子兵法》中的各种计谋手段。
在企业生存竞争中,对手对我们的了解,更多时比我们自己都清楚,更客观、更具体、更正确、更全面。想真正了解自己,不妨到竞争对手那里找答案,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对手那里也许有更多的可贵经验,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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