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花开不败
世俗总是蒙住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忘记,虽然每个人信仰不同,但是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是一样的。——题记(一)不知道林晟是什么时候搬到我家楼上,只听母亲提起楼上住了一个与我同校的少年。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天台
世俗总是蒙住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忘记,虽然每个人信仰不同,但是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题记
(一)
不知道林晟是什么时候搬到我家楼上,只听母亲提起楼上住了一个与我同校的少年。
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天台放风筝。
那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实在不适合放风筝,我有些好奇是谁如此有雅兴。
踏上天台的时候,才感觉到风力不小。天台上有一个储水池,身着蓝色运动服身型单薄的少年坐在水池边。风筝的线已经全部放完,远处摇曳的风筝已经是模糊的轮廓了。
他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一点惊讶都没有,对我说:“坐吧。”
他的皮肤似乎比我还白些,一定是一个不喜欢运动的男生。不过干干净净的模样,甚是讨人喜欢。
我坐在他边上,告诉他,我的名字叫苏晚。
他点了点头,嘴角弯起漂亮的弧度,向我伸出手,“我叫林晟。”
眼前指节分明的手很漂亮,像是刚刚陶出来的白玉瓷,温润而细致。一双本是出现在女子身上的‘纤纤玉手’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但却不感觉奇怪,甚至觉得是一种美好的视觉感受。许是吹风久了,他的手很冰。
远处的山脉若隐若现,天气阴沉得仿佛随时都可以掉下来。我笑道:“你倒是很有雅兴呀。”
他咧了咧嘴,“第一次就被你发现了,屋顶风够大不用跑,省力。”
“这样会少很多乐趣。”
伸手拉了拉绷紧的线,这么大的风,恐怕风筝也该报废了。
他看着我,眼眸波澜不惊,“我的乐趣不在于奔跑,而是看它翱翔的姿态。”
原来,他竟是如此渴望自由。
一袭蓝衫,一眼便化做了天边的一角。
一瞬间,我就喜欢上这个温润却有点孤独的少年。无关男女之情,而是像兄妹的一种依赖。他与曾经在我梦里出现的哥哥一样,有一双清澈的眸子。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与我甚是投缘。他只说:“其实我们一样,是叛逆的乖小孩。”
他是懂我的,他知道我爱安静,知道我的小调皮,知道我和他一样是孤独的。
其实我的孤独是有迹可循的。
在我七岁之前,我有一个异卵双生的哥哥。
那一年,他从七楼高的屋顶失足跌下,像一只折翼的雏鸟直直下坠,从此生命便永远定格。
一瞬间,天人永隔。为此,母亲哭了整整三天。她怪我,因为是我闹着去屋顶,也是为了帮我捡弹球,哥哥才会跌下去。可是她即不打我也没骂我,只是整日哭泣。
从那个血缘上被称作父亲的男人离去开始,我的母亲就变成了一个坚强的女人。
所以当她从失去儿子的悲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在她身边饿得奄奄一息的我的时候。她明白,还有我。
(二)
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经常会和林晟并坐在屋顶,听他讲关于他的故事,和他的理想。
他说要带上画板做一个浪子,过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看过他画画的样子,宁静得仿佛在画中一般。
一个纯白到让人心疼的孩子。
(三)
他的班级和我的班级只隔了一个班,每天我都会和他一起上下学。渐渐地,我们的关系被很多人所关注。
然而,在高二这样一个敏感的时期,这种晦暗不明的关系,是不被允许的。
林晟的成绩就像他的画一般好,所以后来老师找我谈话,让我不要毁了这么好的一根苗子。
见老师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我有点想笑,反问:“为什么说我会带坏他?他也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老师拿我没辙,直接把问题丢给我爸妈。
我妈是极力反对早恋这种事,当老师通知她这个事儿时,立刻火冒三丈地质问我。
憋了很久,我才说:“他很像哥哥。”
母亲的脸上瞬间蔓延出我所熟悉的悲伤,她沉默地转身进了房间。
我并不想说出这样的实话,有些悲伤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不闻不看,便可以装作不知,我一直这样以为。
这个插曲并没有影响我和林晟的感情,我依旧会肆无忌惮地挽着他的胳膊走在校园里。面对所有流言蜚语,我们坦然。
第一次我说他很像一个知心大哥哥时,他宠溺地挠了挠我的头发说:“我就是小晚的哥哥啊!”说的那么理所当然,我知道,我的哥哥回来了。
(四)
第一次看到向致远的时候,我正狼狈地躺在病床上。
这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出现与他带给我的伤害一样,那么突然,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
(五)
学校举办篮球赛,对手是另一个高校的篮球队。同桌曹玉软磨硬泡地拉着我来陪她。
为了看的更清楚,我们站在下面,离球场不远。
我并不喜欢这么热闹的场合,当那个篮球砸在我脸上的时候,我的思绪正不知在哪儿遨游。
疼痛瞬间席卷了我所有的感官,除了眩晕我还感觉到一股腥甜的味道充满我的口鼻,我立刻蹲下身捂住鼻子。手上鲜红的颜色提醒我,这一切都是真的。眼睛一翻,便没有知觉了。
醒来的时候,就看见床边站着一脸淡漠的漂亮男生。曹玉愤愤地指责他的不是,他只是极轻地对刚刚睁开眼睛有些茫然的我说了声:“对不起。”
他的眼睛很漂亮,晶莹透亮,却看不见任何波澜,平静的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眼眸。在他清明的眼里我看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的自己。
我朝曹玉递了个眼色,她立马会意,从背包里掏出一面大镜子递给我。这镜子是曹玉特意为我准备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像我这样能把楚楚动人一词发挥地淋漓尽致的不多,属极其稀有的物种,绝对要好好保护。她倒是给我的自恋提供了一个好的理由。
脸似乎有点肿,鼻子也痛的厉害。并没有什么损失,我摸了摸鼻子,对他说:“没事了,你走吧。”
曹玉一听,手舞足蹈地说:“苏晚,你没被打傻吧?他把你打晕了,怎么会没事?”
我好笑地瞥了她一眼,这个曹玉最大的本领就是可以把一件小事无限放大。可以想象在我没醒之前,她是多么绘声绘色地描述我的惨状。其实我只是晕血。
男生仍然一脸波澜不惊地看着我,点点头,写了一串号码给我,“有事打我电话,我会负责的。”
他的字很漂亮,名字也很诗意,向致远。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他的确够淡泊。
有些人,再好,也触碰不得。
这件事情过了一段时日,我忘记了写着他号码的纸条,等我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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