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愤然退场只因“猫鼠结亲”

记者愤然退场只因“猫鼠结亲”

灵利杂文2025-04-27 09:11:53
中国作家网报道:我国农村目前尚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环保设施少得可怜。少数地方的环境污染已经危及群众的生存与发展,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疾病,使少数农民的生活因医药费支出而雪上加
中国作家网报道:我国农村目前尚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环保设施少得可怜。少数地方的环境污染已经危及群众的生存与发展,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疾病,使少数农民的生活因医药费支出而雪上加霜。这是今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正因为这样,环保部今年制定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显然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目前一些农村基层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提高政绩的冲动下,疏于环境保护,使得农村成为一些污染企业的“避风港”。而下级官员的政绩往往可以提高上级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造成政策执行与监督工作上的缺位,致使环境保护被轻视和忽略。象黑龙江环保局现在还公然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保密,那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肯定不容乐观。
黑龙江环保厅近日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哪些企业仍在继续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部分记者对此难以理解,愤然退场(4月21日新华网)。如果这条新闻是真实的,那环保局不就成了违法排污企业的“保密局”吗?向社会公布环保监测情况是环保局的职责,正常的工作内容也要遮遮掩掩,难免不让人生疑。这样的工作会议是不是秉着“多报喜,少报忧”的原则在搞形式主义?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政府对污染企业变相保护。对违规企业“保密”护短,更是演绎了一出极具讽刺意味的现代版“猫鼠结亲”游戏。监管者既然怕公开监督,监管质量可想而知,执法内涵必有硬伤瑕疵。
企业违法排污被调查,作为犯了错误的企业自己捂着“盖头”还可以理解,但了解详情的政府机构也不明言,不免让老百姓产生联想:是不是这些企业财大气粗,对有关机构做了“危机公关”?是不是有关机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因而不恪守职责了?不然,这些既不涉及国家秘密,又不关乎商业秘密的信息,怎不向社会公开?企业排污事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因为当这些企业偷开闸门向河流、湖泊排污时,那不亚于在往老百姓的水杯里、饭锅里下毒,危害是巨大的。老百姓当然关心自己喝的水是不是无害的,流经城市的水是不是清洁的。不能怪老百姓以“坏”心思揣度人,实在是因为类似的水污染、水危机的事情时有发生。
也许环保部门不愿意公开是基于某种担忧,比如有的企业是地方的知名企业,对当地的GDP有“重大贡献”,有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一旦公开,环保部门会担心对当地的经济造成影响。可能某些大量排污的企业,是地方上的财政支柱。某些企业的老总还身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类的职务,经常会行使“参政议政”的职责。每逢地方上有面子工程出炉,他们必慷慨解囊或捐款、或赞助,深得领导喜爱。环保部门、排污企业,看似对立,实则统一,两者相互依存、你来我往。经常打交道,难免生感情,甚至可能出现“靠污染吃污染”的怪相。这里面有太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因此,他们更愿意采取私下解决问题的方式。然而,环保和经济发展并不存在冲突。我们需要GDP,但更需要“绿色GDP”。事实上,公开披露违法排污企业,恰恰是真正对这些企业负责,从长远来看,企业不注重环保,也难以可持续发展。
我们当然能理解环保部门的苦衷与尴尬,我们也能理解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既要监督也要保护”的矛盾心态。可是这样的尴尬与心态,不能也不应该作为抵挡公众知情权的盾牌。无论对这些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有多么充足的理由,也无论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有多大,民众都有权利知道是哪些企业在破坏着他们每天生活的环境,有权监督这些企业是不是执行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环保局为什么要保护违法排污企业?这里面很可能有“难言之隐”。监督污染企业,本不该有秘密可言,一旦有了秘密,只能让大家对排污企业们的肆无忌惮充满想象。环保部门本是要服务于公众监督与呵护自我正当利益的,一旦有了这些“机密”壁垒,把媒体与公众排斥于门外,毫无疑问,则是中国式环保的痛与耻。就常理而言,环保局应该是非常乐意和媒体合作的,因为媒体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曝光,以及随之而来的舆论压力,将会大大降低环保局的执法成本,但在这一事件中,环保局对媒体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公众不能不质疑,并让人深感费解。公众对哪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应该享有知情权,环保部门坦诚公布违法排污情况,有助于社会力量进行监督,环保工作才能做得更好。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既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也让环保监测工作的成绩大打折扣。
之所以不曝光,或是已经利用职权寻租,转化成部门利益,收了钱,也就没理由再向公众曝光。亦或是,留着这份所谓向公众保密的名单,好向排污企业收费、罚款。但说得极端点,即便高调曝光排污企业,黑龙江环保厅依旧堂而皇之,可向这些企业收钱、罚款。所以,和记者过不去,保密为由拒绝曝光排污企业,对自身毫无益处。反倒,尽显权力的霸道和傲慢,让公众反感。
从黑龙江环保部门拒绝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从监督违法排污企业到保护违法排污企业,使环境执法发生了扭曲。在“黑屋子”里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置,不仅会助长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影响环境治理的效果,甚至使得所谓的治理成为变相的保护,也直接伤害了政府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公众有理由怀疑,不公开披露,是不是在等待这些企业私下的某种利益公关?这种所谓的“保密”的说法,到底是某些环保干部个人的行为,还是确实内部有这种荒唐的规定。但无论如何,对于违法排污企业,披露是最低要求,也是职责所在。不予披露,即是不作为,是对排污企业的纵容。环保部门要维护自己的公信力,任何时候都应该将公众的环境利益放在首位,“保密式”的环保做法,只会加大公众对环保部门的质疑。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环保局如此煞费苦心地替那些违法排污企业遮掩,甚至冒着得罪媒体,被千夫所指的风险,在无利不起早的今天,假如没有“保密费”,谁干呢?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环保局蜕变成了违法排污企业的“保密局”,虽然官员和资本都得到了好处,但却牺牲了当地民众的健康,以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
我们环保的权威从何而来?就是要通过严格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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