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腐败太宽容

不能对腐败太宽容

皦白杂文2025-04-01 04:06:44
我国腐败现象发展大有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反腐败我认为还是要靠法制。这
我国腐败现象发展大有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反腐败我认为还是要靠法制。这里的“法制”,不仅包括构成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在内的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制监督、法制教育等整个活动过程,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制,搞法制才靠得住。
腐败的本质是没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从而违背人民意志的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保证权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根本出路就在于提高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水平,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民主权利,通过各种具体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
要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有效减少腐败滋生的条件,起到防范于前的作用;又能惩治腐败,起到惩戒于后的作用。
依靠法制,就是要运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干部滥用权力,一旦有腐败行为出现,就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惩处。法律不健全,制度有漏洞,坏人就会乘机横行,好人也无法充分做好事。因此,规范、监督权力的运行,防止产生腐败行为,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制、靠制度。要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分解、监督、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
在反腐活动中香港做出了表率。目前香港是世界上公认最廉洁的地区之一。2007年,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公布清廉指数,香港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第14位;2007年,香港连续14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而这一切,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功不可没。廉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香港廉政公署最高首长、廉政专员汤显明说,香港廉署反腐成功的秘诀有三个:一是行政长官的支持,二是政府部门的配合,三是广大市民的支持。而且,三者之中,最主要的是市民支持。市民对贪污决不妥协,是香港反贪工作成功的首要因素。2006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贪污,特别是公务员贪污的容忍度接近为零,也就是完全不能容忍。
其实,从总体上来说,在中国大陆,也基本具备这样的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领导人坚决支持反腐败,各级政府也积极配合,不足之处是,少数群众对腐败支持不够,具体来说,就是对腐败太宽容,即腐败容忍度太高。
据报道,衡阳曝出“人大代表贿选案”,一私企老板为了当上市人大代表,一个晚上一口气送了280个红包(每个500元)。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举报这起贿选的人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知道内情的工作人员,而是这位送红包不够重而落选的私企老板。(2月18日新华网)很多人在贿赂面前不仅不举报,而且受之泰然。如此容忍腐败,贿选焉能不疯狂?腐败焉能不滋生蔓延?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反腐败的一个严峻现实问题是,腐败容忍度太高,即不少人对腐败太宽容,导致“亚腐败”被容忍成“小腐败”,“小腐败”又被容忍成“大腐败”。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认为“腐败包袱犹如滚雪球般越来越沉重”,甚至提议“大赦天下贪官”。
腐败包袱是不是真的越来越沉重?笔者不敢下这个断言,但是,腐败,一拎就是一串,一查就是一窝,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河南省西华县原县委书记县委书记栾尉东,当5年“县官”能收百万“节礼”,送礼者竟然包括治下19个乡镇的几乎所有一二把手和11个县直各单位的领导。又如原妥化市委书记马德制造的黑龙江政坛地震、原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牵动的郴州政坛地震、深圳市中院曝出的腐败窝案、以郑筱萸为首的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等等,无不说明,腐败已成一定的规模,甚至成集团化发展,而且存在的时间相当长。
究其原因,抛开别的原因不说,其中腐败容忍度太高,即对腐败太宽容,甚至对腐败让步,纵容腐败,是一个看不见但能摸得着的原因。
那么,我国腐败容忍度太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一是有的地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不彻底,群众不满意;二是保密工作没有做好,举报腐败有较大风险,少数群众对我们不太信任。李文娟因实名举报两度遭到拘留,并被送劳动教养;郭光允因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等人严重违纪问题被长期打击报复。
腐败是从权力者思想腐败开始的。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尤其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1)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发展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成为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领导核心。(2)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政治信仰和理论修养,以党风促民风,影响带动机关作风建设,让正气压倒邪气,使共产党员经受住金钱、物质、灯红酒绿等不良社会风气的考验,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反腐长堤。(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国家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主体只是代行权力职能,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要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并把它奉为职业活动的行动指南;要磨炼职业道德意志,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辨别善恶,分清美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养成职业道德习惯,把道德规范变成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使自身权力的行使完全符合社会的要求。(4)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深入“四五”普法,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而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是领导者以言代法。要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