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要你死,你就不得不死(二)

因为我要你死,你就不得不死(二)

作孝杂文2025-05-21 06:02:50
如此人皮兽性的“领导”,何止是人面兽心?!兽也有同情、怜悯、体恤之心,也有将心比心、临危拯救、施以援手、悲悯感怀之情。它们,看见对手伤了无力再抵抗还击,就会停止下来绝不再强势进攻,纵然决斗再战也要待其
如此人皮兽性的“领导”,何止是人面兽心?!兽也有同情、怜悯、体恤之心,也有将心比心、临危拯救、施以援手、悲悯感怀之情。它们,看见对手伤了无力再抵抗还击,就会停止下来绝不再强势进攻,纵然决斗再战也要待其伤愈体好之后,至少等待其站起来能够立稳,才会再来战局“一决高下”;它们,看见猎物奄奄一息命或不保,也会放其一马不致其彻底陷入绝境,绝不会咄咄逼取“乘胜”夺其性命。它们,恐怕也知道将其逼上绝路是多么的轻而易举,但它们觉得不该昧良心。尽管它们不懂得什么天经地义的道理,但它们也至少明白须有某种约束,不可生杀予夺、滥害性命。它们“天性”嗜血以争夺为“使命”,然而它们至少还有一点动物的道能,那就是一切行为(即刻的或将来的所作所为)须要有基本的准则做约束,而不可恣意妄为,否则就只剩极其可怕的兽性,而不会表现出另一面温暖的兽心。动物尚且有“物”性,也懂要理直气壮赢得公平,趁危出击就算赢了也是赢得很不光彩赢得很不好看。而“罚治办”之流可见分毫“人”性,人本应有的最基础道伦又在哪里?连“悲天悯人”“以人推己”这些最最起码的都不具备,还有何理由称作人?连最最基本的为人都不具一毫,莫不是枉自作人?
而所谓公共主体的代表者,凭借公权的身份,以国家之器作为依借,以合法的外衣作为替身,以法为钢鞭,以刑律为屏障或者挡箭牌,仅仅因为老百姓“不听话”/“不守规矩”/“刁蛮闹事”/“不给我面子不给台阶下”,危及我的利益、难保乌纱帽不掉、甚至有一天也会被关进监牢,“既然事先预警、好言相劝”给你打了招呼——“别乱动莫乱来”,可你就是“装疯卖傻装聋作哑”,一而再再而三,上访、抹黑、叫我不断出丑,那么敬酒不吃就等着吃罚酒,你做了初一我就做十五,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敌攻一倍我还千倍,对方小打小闹,我则飞机大炮狂轰乱炸,集中所有能用的火力,坚决予以狠狠“还击”,肆无忌惮,穷凶极恶,方显我雄威。务必给对方颜色看看。就要调集一切能用的公权、调动上下的关系,对“上访”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以免犯上作乱,“妖言惑众蛊惑民心”,就当立即打入天牢地狱,管他什么生什么死,只有听我口谕为命。究竟,是基于什么“大法”,动不动就威逼、施毒计、用性命相胁迫?哪家的王法,又是谁授命?这个小问题,你就狗咬耗子莫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嘴巴紧一点——闭紧——免得无事生事自找麻烦自讨苦吃。
这群“人”表面强大,实则心底还是有惮、忌、畏、惧,生怕东窗事发,败露出狰狞原形而终归于完蛋,因为他自知有极其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狼狈勾当,自明白背负不可恕不可赦之罪恶!为全盘把握局势,为避免出现烂摊子,得多方考虑多途径着手:消除“隐患”,封堵“危险源”,拔出“不定时炸弹”;关网站,删消息,截流言,查记录,虑观点,抹真相;围追堵截,封杀“怪现象”……一批批清洁工、装修工,积极换妆、美化,网言都消失,高分贝的扩音器里都是一片繁荣、稳定、繁荣、稳定……一两个吹鼓手可能代表全体公众的民意,一两篇吹鼓文章就玩转一片新天地,真是怪哉。得了好处/便宜,岂敢卖乖、岂敢不封口不闭嘴?张嘴很危险,闭口真安全,眼不见心不烦,落得自在清净。新闻、新闻人当有的价值观在中国内地非常匮缺。没有精神,纵然有灵魂也是空的假的,也纯属一丝半气半僵不死。缺乏最基本的“心”,没有心便丧失独立的立场,便只能转向强势者利益层,为利益而舞而鼓噪而大吹大擂。所有的都和谐,黑一旦抹成白,什么不和谐——反而“贻笑大方”了。“你说,哪还有不和谐,岂不瞎扯淡?”
这群“人”他也晓得人民的力量是无比巨大的,可以撼山、变天、改地、覆船。久走夜路必闯鬼,心中本来有鬼还是很害怕被揭露告发,尽管眼下一手遮天,然而难保不阴沟翻船被“捅娄子”。他自知作恶多端,有朝一日必将“事发”,因为绝不会“稳坐万年”,说不定明天就“玩完”,一样被搬倒、法办。他很恐怕,心慌神乱睡不宁。怎么办?孤注一掷,斩草除根,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毁灭完蛋,极可能别说乌纱连同小命也不保),先“法”“治”人,威逼“法”办,免得被动,省得时刻提心吊胆。井水不犯发河水,大家也就“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莫叫大人物生气。没有实力,没有后台,没有背景,怎敢胡乱妄为在这刀尖上混?“资源有限”就识相一点,不要“伸手”也不要“出口”,不得动不动兴就师问罪骑压到本老爷头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跷扁担我有长麻绳。你死,我活;你伤,我强。你明知斗不过就早点缴械投降,缴枪不杀,虽然小小的惩罚还是逃不了,但命总是捡回一条。偏偏走邪路,偏偏鸡蛋石头硬碰硬?不识好歹的代价,这个你们都懂得。你想,捏死一只蚂蚁,多么轻易。尚方宝剑一把,遇妖降妖、遇魔斩魔。谁挡道阻拦?法治。“口谕”即为法,轻则打重则杀,我有的是“法”。想想,麻烦事是自找的,走极端的话小命都搭上了,这又何苦?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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