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万多人签名举保杀人凶手为哪般?

二万多人签名举保杀人凶手为哪般?

佛乘杂文2026-07-19 20:39:36
2008年9月23日上午,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19岁的张旭平刺死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明。2009年11月26日,张旭平在法庭上对刺杀李世明一事供认不讳。张旭平的辩护律师,当庭呈送给法官48个村组和单位20
2008年9月23日上午,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19岁的张旭平刺死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明。2009年11月26日,张旭平在法庭上对刺杀李世明一事供认不讳。张旭平的辩护律师,当庭呈送给法官48个村组和单位20996名成年人,请求法院对张旭平从轻量刑的签名。
杀人偿命,这是人民群众认同的公理。为何却有二万多名群众签名举保一位杀了村党支部书记的凶手呢?这里面的因由,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据《中国青年报》的记者经过深入调查采访后报道,这些签名者中有些人虽然没见过李世明的面,但对他独霸一方、欺压群众的劣迹都有所见闻。所以,很多人都是怀着“此人该杀”的情绪,而签名举保张旭平的。正如一名曾被李世明打成重伤的村民所说:“这样的人被人杀了,我们还能不支持杀他的人?”
在群众眼里,李世明是个鱼肉百姓的“土霸王”;而李世明头顶上却戴着上级党政部门赐予的种种“红帽子”。
1989年-2003年,李世明历任下水西村的会计和村主任。2006年起,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起,他兼任凤山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并是离石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
下水西村村委会整理的一份材料表明,在李世明任职的17年内,他获得过无数荣誉。比如,从1995年~2001年,他连续6年被评为“红旗”村干部;1998年,他还被当时的离石市委评为“最佳扶贫新闻人物”;2001年,他被离石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个人”称号;最近的一次荣誉是2008年,他被离石区委授予“五一劳动模范”称号。
李世明治下的下水西村,获得的集体荣誉更是数不胜数。1999年和2001年,下水西村分别获得“省级文明村”和省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最近的一次集体荣誉则是2008年7月离石区委授予的“四星级党支部”称号。
然而在当地群众的眼里,他们更熟悉的是那个没被这些“红帽子”遮盖着的李世明。
请看看《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采访到的一些情况:
方山县一对夫妇,曾于1994年租住在下水西村。因一块钱,丈夫与李世明卖豆腐的一个亲戚发生冲突。李世明及其家人,将其痛打一顿。这人逃到厕所后被堵,李世明的家人一棍子将其打晕。(张旭平的母亲王侯娥至今还保留着李世明家人打人的那根木棍)。打了丈夫还不算,跟着又有人去骚扰刚刚生育不久的妻子。3天后,这对夫妇被迫离开此地。其时,丈夫被打伤还不能下床。
距下水西村不远的后瓦村村民李文斌等人,因承包工程与李世明发生冲突。
“李世明的人一来就围住我打,把我的腰椎打骨折了。我的一个朋友为了保护我,扑在我身上,腿骨被打断了。大家把我送到医院,在医院门口,又被李世明的人追上来打了一顿。”李文斌说。
在那场殴斗中,李文斌这一方,至少4人受伤。他的嫂子当时头部被打,落下了后遗症,“看东西头就疼”。直到现在,她基本都是“听”电视,而不能看电视。
“事发后,我们后瓦村村委会以书面形式向派出所报案,指控李世明带人打人,可是派出所却置之不理,不了了之了。”时任后瓦村党支部书记的马有栓说。
城北街道办事处大中局村一个煤矿被人承包。前几年,煤矿老板因未支付村民移民款,他们自发堵煤矿的路。后在此承包工程的李世明出面了,亲自指挥打了几个人,还把一名妇女推到山沟里。此事政府的有关部门也置之不理。
2007年,大中局村前任村主任又带人堵煤矿的路,再次要求赔付移民款。
事发第二天晚上,李世明带了4人到村主任家。村主任不在,孩子没敢开门。李世明的人遂撬窗进入。李拿起村主任家的固定电话与其通话,要他回家谈谈。村主任不敢回家。后来儿子告诉他,李带的人,在客厅坐了一晚上。儿子躲在另一间屋子,不敢发出任何声响,连厕所都不敢上。
没多久,村主任写了辞职申请。理由是“因为村里改路协商不通”。辞职后,他一直待在城里,不敢回家。
“现在想想我还占了便宜,要不然还不定被整成啥?”辞职的村主任说。
现任的大中局村“两委”班子的5名成员证实,辞职主任那一届“两委”班子的6人中,因李世明的介入,主任和村支书曾分别被停过职,两个成员被抓,一个被吓跑了。
关于李世明打人的故事还有不少。仅经《中国青年报》记者核实过的就有20余人。
赵家庄的一名智障村民,被李世明的人打过;吕梁市医院的一名大夫的办公室被他砸过;下水西村老支书李来柱和老主任张外姓及其部分家人,都曾被李世明和他的人打过。
年仅19多的张旭平为何要刺杀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明呢?
2000年4月,时任村主任的李世明在下水西村启动了“炸山填沟造地”运动。下水西村及邻村约170亩24000株树木,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被砍伐一空。为此,村里几十个家庭,各家出人开始集体上访,举报李世明毁林。
2002年3月,吕梁行署林业局把该案定性为“特别重大案件”,核实被滥伐树木5768株,建议“尽快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追究毁林人的刑事责任”。
此事经多家媒体曝光,可是村民们既没拿到补偿款,李世明也没受到任何处分。
同年9月23日,张旭明的母亲王侯娥等24名村民,就李世明毁林及擅自卖掉村里一块土地问题第二次集体到太原上访,可是他们都随即被当地派去的警察带回。25日,张旭明的母亲王侯娥等5人被刑事拘留。王侯娥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一年。王侯娥出狱后,常常向有关部门举报李世明违法乱纪的行为。2008年,王侯娥两次实名举报李世明:一是李世明在汶川大地震、举国赈灾之际,花10万元带领村干部公费旅游;二是李世明包庇某村民违法开办焦化厂。
事后,王侯娥家被砸,大儿子被打伤,上中学的小女儿连续丢了3辆自行车。
看到这里,诸君大概可以明白李世明的为人,他为何被刺杀,为何有二万多人签名举保刺杀他的人的原因了吧。
笔者不知道这个案子该怎么判。笔者大惑不解的是:作恶多端的李世明,为何被有关的党政部门视为“英雄模范”,给他戴上种种“红帽子”,护着他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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