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的债权
今天随便到网上转了一圈,无意中看到关于南美洲吸血蝙蝠的一则趣文。据动物学家观察,那种蝙蝠是群居的,并不是每天都能找到吸血的猎物,但每只蝙蝠都不会饿肚子。某一只蝙蝠吸饱了动物的血液,回到栖息的岩洞后,都
今天随便到网上转了一圈,无意中看到关于南美洲吸血蝙蝠的一则趣文。据动物学家观察,那种蝙蝠是群居的,并不是每天都能找到吸血的猎物,但每只蝙蝠都不会饿肚子。某一只蝙蝠吸饱了动物的血液,回到栖息的岩洞后,都会将储存在胃内的鲜血吐出一部分,喂养那些没有吸到血的同伴。之后,当受到同伴喂养的蝙蝠一旦捕猎得手,它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哺曾经喂养过自己的同伴。其中个别只接受同伴喂养,却从来没有对同伴反哺的蝙蝠,只要经过几次之后,所有的蝙蝠就都不会再理睬它,这只自私自利的蝙蝠离饿死的时候就不远了。由此看来,“施恩”与“报偿”在人类社会是道德理念,但在群居的动物当中,却是一种生存的本能。当初的原始人类,何尝不是群居动物呢?可是自从人类懂得建筑学之后,人人却又喜欢要用钢筋、水泥和硅片、电缆筑成的高科技巢穴将自己圈禁起来,变成了寂然独处的穴居动物。随着与种群的割裂,对某些人类个体而言,就连“施恩”与“报偿”这种群居动物生存的本能,也如同身上的阑尾,正在逐渐退化。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随后又进入了一所为纪念丛飞开设的电子灵堂,并在那里看到一篇忿忿不平的帖子。帖子的大致内容是,贫困学生李某,几年来一直接受丛飞的资助,直到后来成为一名大学教师。但是,在丛飞弥留之际,记者前去采访李某,他却断然否认自己曾经接受过丛飞的资助。直到惊诧的记者拿出确凿证据时,李某才尴尬地解释说:“隐瞒接受丛飞资助的事实,是担心同事和学生知道自己曾经有过贫困经历,会被他们瞧不起。”
李某为自己的辩护,彻头彻尾是混帐逻辑。俗话说“寒门出才子”,一个依靠自己打拼而取得成功的贫家子弟,与一个依靠父母的势力撑门面的纨绔之辈,究竟哪一个更会受到公众的赞扬和尊重?李某身为大学教师,这个浅显的道理还会不懂?可是,他为什么要象逃债一样,拼命隐瞒这段经历呢?在一般人看来,“施恩”和“受恩”同样是债权与债务,而且是一笔“良心债”。丛飞资助过二百多名贫困学生,他从来不指望资助的对象回报自己,唯一的念头是希望他们将来成材之后,会尽各自的所能回报社会。可以说,丛飞是将自己的债权交给了全社会,当那些被丛飞资助过的穷孩子有了出息之后,每个公众都有权对他们说:“你们也应该象丛飞那样,去帮助曾经象你们一样贫困的孩子。”
可以想象,一个人如果连起码的“知恩图报”都做不到,还指望他能为社会做什么回报呢?说穿了,李某就是想赖帐,想逃脱自己对社会应当承担的那份债务。或许,他认为自己的能力足够了,不会再次陷入贫困,以后也不再需要任何人资助,所以也就不想为社会付出什么。但是,不知李某想没想过这样做的成本——除非你的本事大到可以凭一个人的力量应付日后所有的危难和险境,能够象鲁宾逊那样一辈子生活在孤岛上。人类无论如何进化,毕竟还是群居动物,“独善其身”是要付出代价的。谁敢说自己不想帮助别人,也不需要别人帮助?人毕竟比蝙蝠聪明,又有谁愿意去帮助一个只知索取而不知付出的同类呢?
记得第二次世界大站刚刚结束时,德国一位名叫马丁的神甫公开了自己的忏悔录——“起初,他们(法西斯暴徒)抓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然后,他们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日尔曼人;接着,他们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这时再也没有人能够为我说话了……”
不知若干年之后,李某会不会发出与马丁神甫相同的忏悔?相比之下,南美洲的蝙蝠有时比人类聪明,他们知道平时多喂养一些同伴,就是更多地为自己争取债权。因为蝙蝠们面临的,是“不互助,既灭亡”的生存环境。这是大自然的公理,没有任何逃债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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